常見的終止招標的因素有哪些?
一個工程項目的建設并不總是一帆風順的,面對其中的各個問題麻煩我們需要有優秀的執行力來及時處理,例如招投標問題頻出,需要停止招標,不是招標人想停止就可以停止的,而是要符合法規的集中規定情形。接下來,西北國際招標代理小編就來看看招標人停止招標常見的幾種情形。
因不可抗拒因素停止招標,招標方有合理客觀理由。是不用締約承擔過失責任。
那么常見的終止招標的因素有六種:
1、招標文件內容有重大錯誤或者被發現有違法違規內容,招標活動不得已停止而重新招標。
2、因法律法規政策需要招標文件重新調整修改內容而重新招標。那么對于原項目計劃或者是行政審批手續被撤銷必須停止招標。
3、招標人因自己因素,比如經營困難,調整業務需求不得已停止招標。
4、比如不可抗拒因素,疫情,洪水等自然災害不得已停止招標。
5、招標計劃發生重大變更,需要對于招標項目分段劃分或者是重新定制方案。
6、招標中投標人不足三人導致招標無法進行必須停止招標。
7、招標中存在排斥其他潛在招標人或者是出現招標人出現串通標行為,則應該停止招標。
以上有關“常見的終止招標的因素有哪些?”的內容介紹,通過上文我們了解到招標人停止招標常見的幾種情形,上述的七種情形出現的時候作為招標業主是可以自主停止招標,規避招標風險的。針對其他的特殊情況還是要視法規而定。希望西北國際項目管理小編的整理會對你有所幫助。公司主要從事工程造價、招標代理、政府采購、工程監理、項目管理。同時公司正在火熱招商加盟中,歡迎加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