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邀請招標算是招標方式中比較常見的一種,但并不是所有的項目都適用邀請招標,在我國的相關規定中也明確指出哪些情況是可以采用邀請招標,招標代理機構在選擇時要注意,同樣邀請招標的優缺點也是非常明顯的,接下來讓我們來看看。
一、邀請招標
邀請招標也叫做選擇性招標,由采購人根據供應商或承包商的資格條件和業績,選擇一定數量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不得少于3家參加,具體家數視項目規模大小而定,向其發出投標邀請書來參加投標活動,并從中選定中標供應商的采購方式。
二、什么情況可以邀請招標?
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七部委30號令)、《招投標法實施條例》等的相關規定,依法必須進行公開招標的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請招標:
(一)項目技術復雜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環境限制,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
(二)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適宜招標但不宜公開招標;
(三)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過大。
有前款第二項所列情形,屬于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項目,由項目審批、核準部門在審批、核準項目時作出認定;其他項目由招標人申請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作出認定。
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并需要審批的工程建設項目的邀請招標,應當經項目審批部門批準,但項目審批部門只審批立項的,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批準。
三、邀請招標的優缺點
優點:
邀請招標可以按照項目需要和市場供應,有針對性的從已知了解的潛在投標人中,選擇具有與項目匹配的投標人來參與投標活動,也有利于各投標人之間公平競爭,通過嚴謹的評標標準和方法達到招標目的。工作量與招標費用相對來說也會少很多,既省去了繁瑣的程序又節約了時間,可以達到較好的招標效果。
缺點:
邀請招標和公開招標相比,投標人數量比較少,競爭的開放度不夠。招標人選擇邀請對象前就已經知曉投標人信息,也會損失應有的競爭效果,得不到最適合的投標人和競爭效益。有些招標人甚至會利用邀請招標之名,行虛假招標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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