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棄標?和廢標有什么聯系?
很多招投標人會把棄標和廢標混淆,認為是一樣的意思,其實并不然,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含義確有很大的不同,今天就跟西北國際招標代理小編一起來看看什么是棄標?廢標和棄標的含義是什么?中標后可以廢標嗎?棄標后退還投標保證金嗎?
一、什么是棄標?棄標≠廢標
棄標,是在業主發出中標通知后,投標人自動放棄中標的行為。
而廢標是指政府采購中出現報名參加或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不足三家、存在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投標報價均超過預算、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的情形時,招標采購單位作出來的全部投標無效的處理。
所以,棄標和廢標并不是用同一個含義,各位投標人不要弄混淆了。
二、中標后可以棄標嗎?
中標人中標后棄標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根據《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發出后,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的,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三、棄標后退還保證金嗎?
中標通知發出后,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的,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更改合同實質性內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約保證金的,招標人可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給招標人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額,中標人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沒有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應當對招標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所以中標后棄標的是不會退還保證金的,相反,如果是因為不正當的競爭關系或用圍標串標手段而出現的棄標,還會追究其賠償責任。
投標保證金不僅是保證投標順利進行的措施,也是檢驗投標人實力和信譽的一種方法。一旦出現棄標,就說明該投標人信譽有一定的問題,應當沒收保證金。
四、第一中標候選人棄標后要重新招標嗎?
一般來說,第一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招標采購企業會依次選擇第二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當投標人因為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情形的,中標結果無效,此時,招標采購單位應該依照相關規定在其他中標候選人中重新確定,或者重新進行招標。不過重新招標既增加了采購成本,還影響了采購效率,所以企業也多依次選擇第二中標候選人。希望西北國際項目管理小編的整理會對你有所幫助。公司主要從事工程造價、招標代理、政府采購、工程監理、項目管理。同時公司正在火熱招商加盟中,歡迎加盟合作。